2011年4月1日星期五

三山五嶽,同氣連枝。

東盟。我已忘記了是甚麼時候開始對這組織產生興趣,到今日甚至堅持東亞共同體的龍頭不應是中、美、日、韓;相反,一個由東南亞十國所組成的政治群體,更適合實現所謂「大東亞共榮圈」。這股熱衷,任何時候也看似不設實際,尤其是如今鬧得熱烘烘的「中國崛起論」及「美國回歸亞洲」的大前提下。

東南亞國家政治取態、經濟發展、宗教背景大相徑庭:例如泰國篤信佛教,跟印尼此一全球穆斯林信徒最多的國家價值觀自然有異;越南仍然是實行一黨專政的共產政權,與菲律賓的(半)民主政體對比鮮明。東盟成員國背景多元化,跟比較單一的歐盟國家有著天淵之別,是什麼原因促使這些國家綁在一起呢?於是乎,學界便研發一個新的詞彙 -- 「東盟模式」。然而,這模式包含著什麼樣的元素,卻一直以來未得到共識。唯一肯定的,是東盟成員國對不干預、沉默外交,不動武等基本國際社會規範有著不能言喻的痴戀。東亞國家對傳統「主權」的認識和執著,亦是歐亞國家最顯著的差異。從此推測,歐洲議會及歐盟委員會等超國制度,似乎難以短期內在東亞找到伯樂。大部份東亞國家畢竟只有在二戰結束後才得以獨立,殖民政府的欺壓與歧視政策對這些國民記憶猶新;再加上獨立後許多國家曾經捲入內戰、分裂、赤軍突起的血腥紛爭,內憂不絕,外患只會加劇新政權倒台的壓力。故此,東南亞國家致力尋求國際社會的基本設定 - 平等以及不干預內政。到六十年代中葉,東南亞地區局勢不穩,先有外國勢力介入 - 美國進行越戰、中國被質疑煽動其他地方的共產黨進行暴動;然後東南亞國家基於土地主權瓜葛互相仇視對方,繼而進行軍事競賽。地區安全岌岌可危,影響多國政權穩定,故此以星馬印泰菲為首的五個國家藉著摒棄前嫌,取得共識,希望可以發展獨立的外交政策並承諾遵守一套定為「東盟模式」的合作框架,好讓成員國安心發展國家事務。

九十年代後期,東盟勢力得以擴展覆蓋整個東南亞 (東帝汶除外),並開始主導部份東亞地區合作組織的發展。鑑於東北亞國家長期缺乏互信機制 - 中日關係尤其觸目 - 只要其中一方提出組成地區合作難免會有瓜田李下之嫌。因此,作為第三者,東盟的立場較易釋疑。當然,「東盟模式」所強調的不干預性未必足以建立歐盟一樣牢固的區域群體。兩個月前的泰柬邊境衝突亦反映東盟內部的互信仍然不足;對緬甸軍政府長期侵犯人權敢怒不敢言,外間組織甚至將東盟的形象貶為人權犯的庇護所。迄今為止,東盟成員國對「東盟模式」亦有微言,希望成員國將硬崩崩的不干預政策作出適量調整,從而對其他成員國就政策進行「交談」。二零零七年,東盟亦通過成立憲章,正式將「東盟模式」制度化,並建立願景,希望透過東盟可鞏固民主政體,加強保障人權,成立單一市場等。
源自:《經濟學人》
誠然東盟本身內藏著不少問題,然而身處於一個不穩定的亞太地區中,這弱者聯盟的重要性實在不弱。如何解決長遠歷史所締結的恩怨情仇,應該是這組織急需尋求機制去解決的問題。借鏡東盟的獨立性,香港理應充分利用其「去政治化」的背景去籌備東亞整合論壇一類非正規外交活動。始終也是亞洲的一部份,想脫亞出世,才是不設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