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0日星期五

泰柬衝突突顯東盟制度不足


泰國、柬埔寨持續一年多的外交僵局終於有緩和跡象:兩國部隊分別撤離了駐守柏夏威寺(Preah Vihear Temple)附近區域,為該地設立暫時性的「非軍事區」(Demilitarized Zone)。不過國際法庭早於去年七月已經裁定以上安排,雙方卻在事隔一年之後才開始執行撤軍,正好突顯東盟內部缺乏一套有效機制解決成員之間的衝突。

事實上,東盟並非沒有爭端解決機制。根據《東盟憲章》第二十四條,成員國如有任何衝突未能解決,理應按照《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規定,成立高級委員會向爭端國提出解決方法。不過,採取有關安排的前提是,東盟必須獲得所有爭端國同意。否則,問題將會在峰會上討論並商議。

需知道,東盟成立之前,東南亞地區關係緊張,除了對抗共產主義在地區抬頭以外,國家之間仍然受到歷史及殖民主義的餘波影響,關係反覆無常,更隨時爆發出地區戰爭。因此,成立東盟其中一項目的,便是要消除地區惡劣氣氛,利好國家發展經濟促進合作。

有趣的是,爭端處理機制自從東盟成立以來未曾召開過,為什麼呢?雖然東南亞國家簽署加入東盟以後,的確在爭端上表現克制,但並非代表之前的領土紛爭經已自動解決。即使是馬來西亞、印尼、新加坡、菲律賓,這些核心的東盟國家,它們也會間竭爆發邊境衝突,只是衝突不如柏廈威寺般鬧得觸目。

而且,要啟動爭端處理機制必須得到雙方涉事國首肯,這幾乎是無可能的。去年二月,柬埔寨聲稱遭到泰國軍隊侵襲,數度要求東盟派員監察事件,以證明自己受害者的身份,卻礙於成員國對「共識政治」近乎教條式的信奉,泰國利用這個漏洞阻撓身兼主席國的印尼進行斡旋,最終將事件搬到國際法庭接受裁決。

雖然過往國際法庭亦曾處理馬來西亞與印尼的主權爭議,但當時雙方只有軍事僵持,事件並未演變成軍事衝突。柬埔寨這次繞過東盟機制,直接由國際法庭解決爭端,難免大幅削弱東盟威信及權力。這般造法自然無可厚非,不過先例一開,他日其他國家倘若照版煮碗,東盟作為建立互信的制度一定受到打擊。

再過三年,東盟政治安全共同體便將啟動,在區內加強推行民主管治外,藍圖亦有提倡訂定行為準則規範成員國行為。然而在眾多倡議中,仍然以溝通協商作為處理爭議的手法,即使違規亦未見有條文懲罰。有學者指出東南亞缺乏「東盟意識」,「同為一體」的觀念尚未萌生,導致國家互信不足,故此應該給予更多時間國家學習雙方習性。不過,過了接近半個世紀,東盟在制度化的過程上仍然裹足不前,難以使成員國對機制信服,反而更可能向外力求助。長遠下去,只怕更難建立「東盟意識」。

剛果維和任務應重新定位


中非國家剛果兵變叛亂仍然持續,前任軍閥恩塔甘達(Bosco Ntaganda)在東部奇夫省脫離國家軍隊疑似發動「M23」兵變後,剛果政府軍與聯合國駐剛果部隊携手合作,企圖阻止叛軍再進一步進攻東部重要城市戈馬(Goma)。聯合軍駐當地部隊一反常態,在行動中採取先發制人策略,似乎意圖扭轉外間對它「無所作為」的指責。

聯合國在一九九九年開始派遣穩定特派團到剛果(MONUC/MONUSCO),以維和部隊身份負責監察非洲「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剛果的和平進程。至今日為止,特派團軍隊人數高達一萬七千多人[1],冠絕聯合國駐其他地區的維和部隊,而所需開支在短短一年間更需要接近十五億美元。

雖然成立維和部隊代價高昂,不過它對剛果穩定的效益經常遭人垢病。尤其是維和部隊成立初期,聯合國安理會顯然欠缺周密安排,以為派遣維和部隊到剛果,以中立身份進行調停工作,執行中非國家簽署的停戰協議,和平便自然降臨。這種危機處理機制明顯仍然依循著聯合國的傳統維和路線與手法,安理會希望可以降低聯合國的參與程度,減少干預國家自主權。

上述考慮確實反映後冷戰時代聯合國對干預成員國內政的迴避態度,特別是美國對索馬里的「人道干預」行動慘淡收場後,許多國家吸取經驗,對介入主權國傾向一個模稜兩可的立場,焦點更著眼於實際利益。不過,這種心態最終對幾乎分裂的剛果全無任何幫助。

相反,維和部隊多番被人權組織批評,斥其並未履行「保衛平民」的責任。結果,維和部隊進駐剛果期間,仍然有暴徒到處肆虐殺人,姦殺婦女的情況無所改善。無論行兇者是紀律鬆散的國家軍隊,或者是佔領一隅的軍閥領袖。另一方面,部隊後來協助金沙薩政府,將曾與政府為敵的軍閥成員重新融入社會,是次起事領袖恩塔甘達便是其中之一。最終,恩塔甘達再次發動叛亂。

這次事件突顯聯合國的策略全盤失誤,安理會必須重新審視維和方法。第一、恩塔甘達能組織聯合一眾圖西族人,發動兵變,剛好反映維和部隊對前軍閥的了解未夠深入。文化因素自然是其中一個原因。聯合國維和部隊成員國來自五湖四海,「雜排軍」對當地多元種族間的衝突缺乏了解,即使靠強攻硬闖,也只是治標不治本,更可能加深雙方怨恨,無助移除衝突原因。安理會成員反而應該多派非武裝部隊到當地進行訪問、交談,建立互信基礙,才可以發揮聯合國的調停角色。

另一方面,M23的成員多為圖西族人,即使盧旺達多次否認有份參與,聯合國成員顯然明白它在背後暗助叛軍一把。因為圖西族人與剛果東部的胡圖族人一直有宿怨,難料事件會否激起當地族人自行武裝,保衛民族安全,民族間互相猜疑,這樣要重新團結國家便難上加難。聯合國此時此刻,固然要積極阻止M23進軍戈馬,另一方面,更應該派員到盧旺達進行交涉施壓,切斷叛軍背後的援助。只有這樣,聯合國才可以開始建立真正的和平進程。


[1] http://www.securitycouncilreport.org/site/pp.aspx?c=glKWLeMTIsG&b=8102689

調查「阿拉法特事件」將以巴關係推向火線


前巴勒斯坦自治政府主席阿拉法特(Yasser Arafat)死因案再次成為國際新聞焦點。最新證據顯示,這名巴人民族英雄八年前突然患病辭世,懷疑與釙中毒有關。如今種種跡象顯示以色列大有可能參與甚至策劃事件,相信日後開棺驗屍的結果定會將以巴關係白熱化。

製造釙這種高放射性物質的過程十分困難,主要用在軍事及科研項目上。而且元素不能隨便在市場購入,基本上用家必須要有大型核反應堆才能正常運作。這些考慮起碼大大降低了個人行為的可能性,畢竟有關操作理應需要大量人手,而且核反應堆設施並非輕易能夠進出,所以欠缺重量級人物或組織支持,根本難以行動。雖然以色列一直表示自己並無研發任何核武器科技項目,不過外間揣測以國藏有大量核武器,而且美國大有可能在背後支援,絕對有能力生產釙元素。

客觀因素而言,以色列政府有需要對阿拉法特進行暗殺嗎?若論九十年代,以巴關係受惠於《奧斯陸和平協議》(Oslo Peace Accords)締結的和平氛圍影響,縱然雙方偶有衝突,然而整體上以色列政府對付的都是哈瑪斯。然而踏入千禧,以巴關係迅速惡化,阿拉法特重新發動「起義」(Intifada),恐怖襲擊在以國境內屢見不鮮,以色列則加速在巴勒斯坦境內拓展殖民區,且一度要求將阿拉法特驅逐為藉口,將他軟禁,更數度向阿拉法特住處範圍施予襲擊。從這些表面跡象顯示,當時以色列政府派員暗殺阿拉法特,似乎不無可能。至於行兇者是否聞風喪膽的摩薩德集團,這個就不得而知了。

這篇評論並非偵探小說,無意猜度行兇者的身份。事實上,無論行兇者是誰也好,自從偵察報告刊出以後,許多人都將事件與以色列構上關係,便自動對以巴關係造成壓力,巴人自治政府執政黨法塔赫(Fatah)與領袖阿巴斯(Mahmoud Abbas)更將首當其衝。阿巴斯當選出任巴人自治政府總理後,致力推動外交渠道與以色列達成和解。不過,自治區內經濟低迷,已經釀成民怨四起,加上巴人自治政府在西岸周圍設置圍牆,西岸已有激進組織討論發動第三次「起義」對抗自治政府。

在這個客觀形勢下,阿巴斯斷不會低調處理事件。第一,外交關係緊張可有助法塔赫轉移視線,分散國內反對派力量。第二,調查事件對巴人的負面影響甚少,假如証實以色列有份參與事件,大可為巴人提高道德高地,在國際舞台爭取更多同情心,畢竟以色列的政治暗殺行為素來惹人非議,調查結果可以突顯以色列的非法性,為巴人換取理據支持獨立,加速實現「兩國論」。況且,即使事件與以色列無直接關係,巴勒斯坦亦無虧損,畢竟事件只為調查民族英雄死因,阿巴斯事後大可指調查絕無他意。所以,無論如何,阿巴斯將會高調處理事件,至少這應該是區內普遍支持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