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5日星期六

敍利亞和談成效全賴美俄取態

全賴美國國務卿克里與俄羅斯外長拉夫羅夫合力拉攏下,敍利亞朝野雙方終於有望展開和談,有機會為持續達兩年的內戰畫上休止符。過去聯合國曾經多次號召朝野雙方進行和談不果,但時至今日,政府軍面對持續不下的膠著狀態,反對派的道德光環隨著接二連三的醜聞幾近殆盡,再加上國際社會對雙方不斷施壓,終促成這次會談。

敍利亞局勢持續混亂,表面上是阿薩德政權與反對派各部落之間的權力鬥爭造成,但雙方保持均勢,兼且無意向對方示意妥協,敍利亞的將來唯有依賴國際社會參與。雖然敍利亞問題屬於國家事務,但無論是軍火買賣、政府與反對派的國際認受性、敍國內部不同教派造成的邊境衝突,都已經超越個別單位能夠獨力處理的能力範圍。芸芸國家之中,美俄關係更是全盤棋局的重要一著。

2009年惜逢美俄兩國元首換人,兩國關係「重新啟動」,雙方達成多項協定,但瞬間便受到俄國的「反美主義」衝擊,去年普京獲選總統後,美俄關係更直達谷底。不管是牽涉俄國人權的「馬格尼茨基事件」,或是兩國之間的軍事競賽,雙方之間不和阻止聯合國安理會通過任何有關譴責阿薩德政府的草案。外交途徑失效,間接促成敍國部份反對派以更激進手段回應政府軍。

同一原理,美俄銳意改善關係,有利雙方共同籌備和平會談。兩國關係緩和,可從近日俄國對間諜風波的態度中略知一二。美俄之間向來不乏間諜戰,2010年俄籍間諜安娜查普曼身份被揭,事件以雙方互換間諜告終,不過,媒體高調跟進導致美俄關係冷卻。相反,克里姆林宮這次面對美國中情局尋獲線人的行動卻以低調手法處理,與普京過去刻意營造的反美氣氛截然不同,顯然雙方已有共識要減少分歧。

事實上,只有美俄達成協議,才可分別動員敍國政府與反對派加入和談。若果和談缺少任何一方,對敍利亞進程根本亳無作用。而且,美俄在區內的影響力不可或缺,特別在這個關鍵時刻,美國必須有限度對其區內盟友─特別是土耳其及以色列─施壓,阻止他們對敍利亞進行軍事行動,以免挑起阿薩德神經退出和談;同樣,俄羅斯亦須透過外交方法勸止阿薩德政府採取挑釁行為,暫停向政府提供軍火,以免將辛苦經營的和談條件毀於一旦。

2013年5月19日星期日

東盟路線對「新亞太條約」的借鏡


印尼外交部長馬提(Marty Natalegwa)在訪美期間倡議成立一條覆蓋亞太地區的新條約,希望藉此加強國家互信,打破亞太地區近日接二連三的緊張局勢。馬提建議新條約應該參照東盟骨幹條文《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作為藍本,並強調區內不能接受單一國家在地區內「具有不受制約的優勢」,以及任何由大國紛爭造成的不穩定狀況。雖然相關建議重彈舊調,似乎只是複製「東盟模式」〈ASEAN Way〉到亞太地區,但對建構亞太地區合作制度的意義重大。


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等東盟五國在1976年簽署《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從國際法角度承認成員國之間的主權範圍,為成員國之間建立互信基礎。冷戰結束後,東盟擴張,條約成為了東南亞國家加入的必要條件。為保持東盟在區內的影響力,東盟將條約延伸到其他地區組織,包括「東盟+3」、東亞峰會等國際合作領域上,要求所有合作對象先承認東南亞國家主權。


條約背後的邏輯主要有二:第一、透過有國際法律效力的條約,為東南亞國家之間帶來適當規範。東南亞國家在獨立初期互相敵視,擔心鄰國侵犯自己領土,再受到冷戰意識形態對立的氛圍影響,國家需要尋求共識承認領土邊界,確保鄰國遵守條約精神,從而集中資源到國家經濟發展,穩外安內。


第二、條約最初版本主要針對東南亞國家,東盟成員國透過此條約建構出一個共同身份,從社會文化角度建立互信,長遠而言,更有助規範國際爭議。「東南亞」這個概念直到二戰前仍然相當模糊,例如,日本推舉大東亞共榮圈政策時,便用「南洋」形容今日東南亞地區以及部份太平洋島國;東南亞盟軍司令部反擊日本時,便將東南亞視為「要將日本人驅逐的地方」。大概直到東盟成立,成員國鼓吹東南亞「和平、自由、中立」,今日的「東南亞」才出現一個載體。條約的作用便是將這個共同概念制度化,讓東盟有效代表東南亞。


縱然東盟成員國之間屢有紛爭,但這些問題都沒有升溫到武裝衝突,與條約背後的精神不無關係。印尼提倡的新條約,從表面上看確實只是將《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重新包裝,但如果條約將對象從東南亞擴大到亞太區,要求簽署國承認區內國家主權,透過國際法約束國家解決紛爭的途徑,對「無秩序狀態」的亞太地區意義重大。

2013年5月12日星期日

台灣國際地位尷尬 無力應對台菲漁船槍擊案

(圖片來源:聯合報)
5月9日,台灣一艘屏東縣琉球籍漁船遭菲律賓公務船開槍攻擊,船長家屬更被殺害。事件發展成外交風波,台灣外交部已提出抗議及譴責,並要求菲政府正式道歉、緝兇及賠償。根據台方說法,縱然案法地區與菲律賓的「專屬經濟海域」重疊,但畢竟仍屬台灣二百海浬的範圍內,勢必牽連到中國、台灣、菲律賓的海洋主權爭議。

台菲兩地執法線邊界模糊,經濟海域卻有近半重疊,因此漁業導致外交風波並不罕見。事實上,自從菲國在1998年公佈實施新漁業法後,雙方漁業衝突加劇,台灣漁船更多次遭到菲國扣押,即使後來簽署合作備忘錄,卻一直無法達到增強交流合作的目標。七年前,台灣另一艘漁船亦在菲律賓海北方海域捕魚期間遭菲水警開槍掃射,導致一人死亡,案件最終卻不了了之。

有學者認為,台菲應該參考《台日漁業協定》,透過已簽署的《台菲農漁業合作暸解備忘錄》建立工作小組,劃設「特別合作海域」讓台灣漁民免受菲國公務船騷擾。以上提議固然是解決問題的理想方法,不過在執行上卻甚為艱巨。

第一、台灣的國際地位十分尷尬,雖然在實體上具有無異於一般國家的權力,但始終不是國際法上認可的「主權國」。當台灣人認為台菲關係對等,馬尼拉卻可以因為兩地無邦交關係,不承認台灣的「主權」身份而擱置簽訂協議。況且,亦因為台灣的國際身份特殊,無法受到《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保障,而且雙方簽訂的《備忘錄》沒有明確指定雙方責任,難以用國際法對「條約」的觀點約束菲國行為。由此可見,台灣在整個漁業邊界協定上處於相當被動的位置。《台日漁業協定》能夠達成,與日本的外交政策考慮有關,並無改變台灣處於被動的事實。

第二、中國在經過《台日漁業協定》一役後,肯定會改變過往低調的角色,積極介入台菲漁業爭議上。無論是官方新華社或是中國外交部,俱在血案發生後瞬間發表報導及講話,狠狠批評菲律賓的「野蠻行為」,新華社更指責菲國「軍艦血腥屠殺中國漁民」。中國反應如此高調,自然離不開兩岸關係的「主體性」,這番表態與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強調在兩岸關係中建立以「台灣為主體」的議程降低中國因素影響,可謂互相呼應。另一方面,礙於黃岩島主權爭議,中菲關係交惡,中國高調為台灣站台,大有可能產生反效果。

第三、即使台菲兩國能夠排除萬難,清楚介定執法邊界,雙方在執行上仍然面臨不少難題。最重要的,是南海地區較東海地區更難執法。撇除現時國家對海洋主權邊界爭議,南海地區一帶仍然飽受海盜肆虐。菲律賓雖然對南海部份島嶼宣稱擁有主權,但面對海盜問題則束手無策,其中一個原因是政府體制腐化無力應對,甚至可能藉攻擊漁船進行敲詐。即使菲國在阿奎諾三世領導下,國家腐敗狀況有所改善,但整體水平依然遠低於國際標準。如果中央政府根本無法管治地區執法人員,《協定》的功效將會事倍功半。再者,涉事地區盛產收益不菲的黑鮪魚,菲律賓這個靠漁業支持經濟的國家不會輕易作出讓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