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6日星期四


東亞海域這年多事之秋,南海風波、釣魚島主權風波未平,日、韓又為獨島(竹島)主權爆出紛爭。面對南韓總統李明博登島挑釁,日本已經透露風聲,打算將獨島問題再次搬上國際法庭。

不過國際法庭只會在雙方同意下才審理提案,過去東京兩次提告都被首爾拒絕,相信這次結果日方也會徒勞無功。況且即使國際法庭成功開審,裁決結果未必讓日本滿意,甚至可能使日韓陷入更多外交困局。我們大可參照印尼、馬來西亞的事例。

印尼、馬來西亞曾經在六十年代達成共識,承諾將兩個爭議島嶼─利吉丹島及西巴丹島─維持現狀,但是八十年代大馬立法將島嶼列入國家管轄範圍,大力發展旅遊業務,印尼政府表達不滿,於是雙方進行長期交涉不果,最終決定交由國際法庭審理。

海牙法庭在二OO二年裁定兩島主權歸馬來西亞所有,雖然印尼政府接受裁判結果,但事件卻引來國內民意反彈。當時印尼先後受到金融風暴、東帝汶獨立大挫銳氣,裁判結果無疑「喪權辱國」,激起國內民族主義反彈。有愛國份子直斥政府妄顧國家利益,一時間將所有怨憤轉向針對馬來西亞,導致反馬情緒高漲。

印尼政府懂得國際法庭的裁決準則,於是往後都以強硬態度回應來西亞在爭議領土上的種種行為。二OO五年,印尼副總統更親自號召反馬陣線,差點與馬來西亞就另一爭議地開打。

日韓爭議假如交由國際法庭審理,必然就「有效管理權」進行討論:因為馬來西亞獨立前已經在該島開始建設各種設施,而且有立法規管兩島旅遊業務,反映大馬一直擁有實質兼有效的管理權;另一邊廂,雅加達直到六十年代中葉才發難反對大馬侵犯主權,故有利大馬贏得裁決。

相反,獨島爭議遠較馬印兩島爭議激烈,裁判結果的不可測性更高。南韓在一九五二年經已將獨島納入國家主權範圍,但日方一直強烈反對,當中涉及日本作為殖民宗主國的歷史,較難判斷哪一方擁有「有效管理」權。

無論判決結果如何,鑒於兩國民族主義思潮對國家主權完整十分執著,只要有任何一方贏得主權,都必然招致另一方強烈不滿,甚至促成排韓/排日運動。剛好兩國的執政黨民意認受性低落,甚有可能以強硬態度回應主權爭議轉移視線。雖然美國對事件關注,奧巴馬亦理應為日韓雙方進行斡旋,但是白宮的務實派為防兩面不討好,不能太積極干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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