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5日星期二

準法國介入馬里 突顯中國國際法觀

聯合國安理會日前就法國軍隊宣佈介入馬里內戰一事舉行特別會議,罕有地一致支持(註:並非通過決議)總統奧朗德的武裝行動,協助馬里政府打擊盤踞北方的反對派系。中國與俄羅斯貴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成員之一,素來對軍事介入相當忌諱,尤其是兩國擁有三次否決制裁敍利亞政府的「前科」在身,已經觸怒不少西方國家。


驀然回首,中國自從一九七一年入聯以後,堅持高舉《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主權平等的旗幟,多番阻撓聯合國授權西方國家進行所謂「人道干預」介入其他國家內政。近年來,北京政府唯一例外「通過」的(實況是中國代表缺席),就只有兩年前在利比亞一役中授權北約軍隊在當地設立「禁飛區」,懲罰卡達菲殘酷鎮壓人民。不過,事後中國譴責西方國家將設立「禁飛區」演變成軍事介入,無視國家主權,扭曲議案原意。此例一直成為中國與歐美在聯合國合作上的芥蒂,使北京日後處理介入主權國的相關議題上特別小心謹慎。


每逢面對「人道干預」問題,中國都喜愛沿著一套「尊重國家主權」的說法蒙混過去,似乎暗指其他國家無視別國主權一樣。但細心觀察下,中西的分別不過是先後次序問題。中國與許多第三世界國家一樣,在戰後好不容易擺脫列強控制,因此對外國介入領土主權十分忌憚,信守《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七款中對傳統絕對主權(Absolute Sovereignty)的定義。其他國際合作領域都只會在互相承認主權的條件下進行。況且許多發展中國家認為國際法很多條文都是專門為發達國家度身訂做,甚有機會鑽研法律漏洞對自己構成威脅,導致這些國家(包括中國在內)牢牢握緊這項條文保護領土安全。


相反,無論英國或美國,在冷戰結束後,外交政策從過去針對軍事安全,轉為推展人權、自由民主等價值觀。美國前總統克林頓與英國前首相貝理雅同樣主張,人權一類「普世價值」應該在國家主權之上,假如別國政府無法解決國內人民需要,國際社會在此絕對有責任從旁協助,必要關頭更需要派兵拯救那些飽受壓迫的「陌生人」。這種思路假設每個政府都有「國家保護責任」(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在前殖民宗主國中大為盛行,難免與中國及第三世界的認知出現矛盾。


不過,如果這種解說成立的話,那麼中國斷不可能容許法國「明目張膽」介入馬里的。到底是甚麼改變了北京政府的態度呢?


事實上,中國在馬里一例中採取合作的立場,最直接的原因有三:第一、中國需要尋找機會展現其「盡責任大國」的一面,推銷軟實力。中國過去受到不少西方國家譏諷為專門「坐順風車」,對國際事務缺乏承擔;第二、「介入」乃由馬里政府親口要求,假如中國否決,反而更突顯它「不尊重」馬里政府的主權,有自打嘴巴之嫌;第三、肇事的反對派有一部份是穆斯林原教旨主義的極端分子,而且有分裂國家的傾向,儼如中國境內時常警惕的三股勢力(即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兩者目標一拍即合。再加上中國在西非一帶擁有巨額投資,馬里亂事持續始終對中國不利,故此北京政府不得不在立場上選擇性讓步,卻並非是中國在國際法的態度出現重要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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