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2日星期日

台灣國際地位尷尬 無力應對台菲漁船槍擊案

(圖片來源:聯合報)
5月9日,台灣一艘屏東縣琉球籍漁船遭菲律賓公務船開槍攻擊,船長家屬更被殺害。事件發展成外交風波,台灣外交部已提出抗議及譴責,並要求菲政府正式道歉、緝兇及賠償。根據台方說法,縱然案法地區與菲律賓的「專屬經濟海域」重疊,但畢竟仍屬台灣二百海浬的範圍內,勢必牽連到中國、台灣、菲律賓的海洋主權爭議。

台菲兩地執法線邊界模糊,經濟海域卻有近半重疊,因此漁業導致外交風波並不罕見。事實上,自從菲國在1998年公佈實施新漁業法後,雙方漁業衝突加劇,台灣漁船更多次遭到菲國扣押,即使後來簽署合作備忘錄,卻一直無法達到增強交流合作的目標。七年前,台灣另一艘漁船亦在菲律賓海北方海域捕魚期間遭菲水警開槍掃射,導致一人死亡,案件最終卻不了了之。

有學者認為,台菲應該參考《台日漁業協定》,透過已簽署的《台菲農漁業合作暸解備忘錄》建立工作小組,劃設「特別合作海域」讓台灣漁民免受菲國公務船騷擾。以上提議固然是解決問題的理想方法,不過在執行上卻甚為艱巨。

第一、台灣的國際地位十分尷尬,雖然在實體上具有無異於一般國家的權力,但始終不是國際法上認可的「主權國」。當台灣人認為台菲關係對等,馬尼拉卻可以因為兩地無邦交關係,不承認台灣的「主權」身份而擱置簽訂協議。況且,亦因為台灣的國際身份特殊,無法受到《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保障,而且雙方簽訂的《備忘錄》沒有明確指定雙方責任,難以用國際法對「條約」的觀點約束菲國行為。由此可見,台灣在整個漁業邊界協定上處於相當被動的位置。《台日漁業協定》能夠達成,與日本的外交政策考慮有關,並無改變台灣處於被動的事實。

第二、中國在經過《台日漁業協定》一役後,肯定會改變過往低調的角色,積極介入台菲漁業爭議上。無論是官方新華社或是中國外交部,俱在血案發生後瞬間發表報導及講話,狠狠批評菲律賓的「野蠻行為」,新華社更指責菲國「軍艦血腥屠殺中國漁民」。中國反應如此高調,自然離不開兩岸關係的「主體性」,這番表態與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強調在兩岸關係中建立以「台灣為主體」的議程降低中國因素影響,可謂互相呼應。另一方面,礙於黃岩島主權爭議,中菲關係交惡,中國高調為台灣站台,大有可能產生反效果。

第三、即使台菲兩國能夠排除萬難,清楚介定執法邊界,雙方在執行上仍然面臨不少難題。最重要的,是南海地區較東海地區更難執法。撇除現時國家對海洋主權邊界爭議,南海地區一帶仍然飽受海盜肆虐。菲律賓雖然對南海部份島嶼宣稱擁有主權,但面對海盜問題則束手無策,其中一個原因是政府體制腐化無力應對,甚至可能藉攻擊漁船進行敲詐。即使菲國在阿奎諾三世領導下,國家腐敗狀況有所改善,但整體水平依然遠低於國際標準。如果中央政府根本無法管治地區執法人員,《協定》的功效將會事倍功半。再者,涉事地區盛產收益不菲的黑鮪魚,菲律賓這個靠漁業支持經濟的國家不會輕易作出讓步。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