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7日星期六

黃海喋血案反映東亞海洋主權問題


日前黃海發生中韓漁民衝突,導致一名扣押中國漁船的韓國海警被殺。事件激起中、韓兩地爆發民族主義示威,韓國民眾反應激烈,既有民間團體試圖衝擊中國大使館,南韓海洋警察廳更表示考慮日後容許開槍射擊違規的中國漁船。至於中國方面,日前更有示威者對南韓駐華大使館施予襲擊,中韓關係逐步緊張化。


東亞國家自二戰結束以來,國際關係一直受到海洋安全議題纏繞。中國分別在東、南海與日本及東盟成員國發生磨擦;獨島/竹島主權影響日、韓邦交;日、俄在北方領土問題上仍未解決。東南亞一帶更有武裝分子、海賊等非國家勢力干擾地區安全。隨著東盟成員國之間互相合作,對抗非國家個體的成績開始浮現。相反,國家與國家之間的主權紛爭,則仍然是地區安全的絆腳石。畢竟凡是涉及主權問題,東亞國家都會變得異常敏感。


中、韓兩國雖然沒有正面的領土主權糾紛,不過是次黃海喋血案,卻源於國際海洋法賦予每國沿海國家的專屬經濟區海域(Exclusive Economic Zone, EEZ)。根據該法,國家的領海範圍只限於沿岸計起十二海里,不過國家的專屬經濟區則覆蓋該國家從領海基線延伸到二百海里的範圍。而沿海國除外,海洋法並未列明其他國家有權在該經濟區進行捕魚。這次血案,就是由於中國漁船在仁川市甕津郡小青島西南方85公里裡進行「非法捕魚」活動,故此韓國海洋警察廳進行緝捕,並引致悲劇發生。過往中國與日本、越南多番因為漁船及捕魚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升上國際層面,成為超越商業上的問題。


就這次漁業問題,韓國一方措詞強硬,總統李明博更表示要劃撥特別預算,強化海警裝備及人力,制定對策防止悲劇再次發生。雖然事件的嚴重性遠不及去年九月中、日就釣魚台撞船一事所引致的外交糾紛,國家之間卻必須加緊國際的海事合作以及成立仲裁機制。例如中、日、韓民間團體致力促成的合作協議草案,早已就三國漁民面對捕撈糾紛的合理應對方法作出指引,希望可以減少暴力事件。然而缺乏政府層面的介入,始終難以規管漁民及海警的行為。各國政府亦應該致力教導漁民盡量遠離兩地邊界地區,更理想的,甚至是鼓勵漁民改變漁業生產方式,免生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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